关于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将于2023年4月27日至12月20日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培训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共计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10学分。
三、培训时间
2023年4月27日至12月20日(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四、注册及学习流程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http://zyys-p.webtrn.cn/cms/),根据系统提示注册、选课、缴费后即可进行学习(手机端APP下载可扫描平台二维码,也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优训课堂”)。建议选择360浏览器(包含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360极速浏览器)、IE9进行选课、缴费及学习,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缴费。
五、培训费用
260元/人。
六、培训证书
学习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后,即可获得学分及证书。
七、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400-8039966
团体报名咨询:010-6327234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2023年4月24日
药监教技〔2023〕33号关于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