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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关于 “北京市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注意事项的提醒

发布时间:2025-04-1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关于

北京市202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注意事项的提醒

 

一、按照北京市药监局相关管理要求,本年度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和学习考试时间在规定日期结束后将不再后延。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要求: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未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执业药师通过施教机构的学习平台上传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审核后方可补学完成2024年度规定的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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